駕駛證丟了不會被別人利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對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監督制度,加強對駕駛人考試、駕駛證核發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后,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后,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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