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駕照可以在全國任何一所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 根據《交通法規扣分細則》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辦理流程 1、準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駕駛證正副本、駕駛人身體健康證明、1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 2、到車管所業務大廳提出業務申請; 3、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4、填寫完畢后,將申請表以及相關材料交給工作人員; 5、審核通過后,到指定窗口繳費即可; 6、一般情況下,當日就能領取新的駕駛證。 綜上所述換駕照可以在全國任何一所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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