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副駕駛不系安全帶帶不扣分但要處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罰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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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當汽車高速行駛遇到意外情況緊急制動時,正確使用安全帶可以將駕駛人和乘客束縛在座椅上,避免或減輕碰撞傷害。 副駕駛電子眼抓拍到的,是會被罰款20~200元。其他乘坐人員若是沒有按照相關規定系好安全帶,也會遭到同樣罰款。車主開車的人沒有系好安全帶,會被一次性扣兩分,同時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當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會按照以上罰款以及扣分的標準。當車輛在市區限速50km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若副駕駛以及其他乘坐人員未系好安全帶,會被口頭警告,也不會扣分罰款。 安全帶是一種可以避免致死的安全裝置,因此不管是駕駛者還是副駕駛,都應該好好系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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