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務區可以停放多長時間沒有明確規定,所以高速服務區可以一直停放。但由于高速加時費的存在,高速服務區停留時間變得有限。高速公路設置加時費的目的是防止車輛通過換卡、丟卡、斷卡等手段逃避繳納通行費。 當一輛車在高速上行駛時,如果在同一條高速上行駛超過12個小時,或者是在高速網內行駛的時間超過24個小時,車主需要繳納一定的超時費。所以行駛時要把握好時間,可以在服務區進行免費的休息,但是要控制在這條高速上的行駛時間包括休息時間不能超過12個小時,不然出高速站時就要被收取一定的超時費。 1、超時費:超時費是全國公路網為了防止換卡逃費等違法行為設置的超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序。全國的高速公路普遍設置了超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序,不過在服務區停留的時間和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滯留的時間都可以扣除。 2、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我國高速公路的最低時速一般為60公里,所以這個標準已經給駕駛員留出了充足的時間量,把一定的休息、加油的時間考慮在內,如果駕駛員需要更多時間的休息或者因為加油、修車耽誤較久,只要有相應的票據、憑證由收費站確認無誤后可以不算作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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