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右轉彎無責: 1、有紅綠燈時按照紅綠燈指示行駛; 2、紅綠燈和交警同時出現時,按照交警指引行駛; 3、只有交警時按照交警指揮行駛; 4、紅綠燈和交警都沒有,按照交通法規行駛。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當出現事故時,右轉彎時當事人未違章且對方有過錯的,當事人無責。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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