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車年齡最大是60周歲以下。駕考不同的車型,限制的學車年齡條件有所不同,在18歲以上,60歲以下。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十四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專用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4.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5. 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19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各科目考試的合格標準為: (一)科目一考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 (二)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其他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80分的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滿分分別為100分,成績分別達到90分的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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