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電動汽車進京要辦進京證,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每輛外地牌照車輛每年最多可在
北京行駛84天。六環路和通州以外的區域,由各遠郊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憑進京通行證通行的區域。根據北京市交管局發布的相關限行通告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而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則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也就是說,在北京地區,只有純電動車享受不限行的政策紅利,插電式混動車型則需要遵守相關的限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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