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3月13號在湖南購買了一臺蘭博基尼二手汽車。于3月23日轉入落戶廣東清遠時交警發現車架號造假!交警現場解剖車架發現另隱藏一個車架號。并核對原廠出廠車架號。表示是廠家做假。欺騙消費者。登記證書車架號和合格證書原廠發票車架號為LJ8A2B5B7E076795。根據車輛識別代碼第十位數為E。代表2019年生產的車。但玻璃號識別代碼是02年生產的包括所有汽車零件。在落戶時交警發現車架號有鑿改嫌疑!并解剖車架發現另隱藏一個車架號碼為11年生產的車。交警認真核對信息。原廠發票合格證登記證書,電腦系統登記為14年生產的車。但玻璃其它零件為11年生產的車。現在發現另一個車架號為11年生產。交警表示是車沒有出廠已更改的。別人無法更改。蘭博基里廠家以次沖好欺詐消費者。根據交通道路法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更改車架號。屬于違法行為。再根據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行為人故意在生產、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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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品中摻雜、摻假,以假沖真,以次沖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蘭博基尼廠家現已違法犯罪欺騙消費者。望你們能幫百姓伸張。本人范菊花。電話13702342611,72小時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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