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起開始實行電動車新政,電動自行車上路一律要掛牌行駛,無牌禁止上路。如果你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國標,就可以申領電動車車牌如果你的電動自行車超過了國標,即超標車,需要申領臨時標識進行懸掛,未懸掛的也不允許上路。《條例》規定,對已經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標識,并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上路行駛需懸掛臨時標識。過渡期滿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駛。使用偽造、變造或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將依法予以收繳,并對駕駛人處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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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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