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關注的“機動車報廢標準是什么?”下面我來為大家進行講解:
以下就是機動車報廢標準: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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