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機動車未懸掛車牌的危害?”有以下相關內容介紹:
機動車不掛牌照,駕駛人扣12分,同時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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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3、版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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