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關注的“禁止車輛通行標志扣幾分?”下面我來為大家進行講解:
禁止車輛通行標志扣3分: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2、對于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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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記3分的處罰;
3、何為“違反禁令標志”?解釋到,禁令標志,是對車輛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標志,比如禁止駛入外環線以內地區等。“如果行駛過程中看到禁令標志,還駛入外環線以內,那就叫‘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就要被罰100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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