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關注的“交強險一年沒買第二年能買嗎?”下面我來為大家進行講解:
交強險上年度未繳納,次年繼續繳納即可,是不用補繳的:
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3、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4、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