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車輛行駛證要求在2天內完成。辦理車輛行駛證就是車輛落戶、上牌,需要車輛登記人持身份證、取車,到當地車管所辦理。
《機動車登記規定》 :
第五條機動車所有人首次申領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應當向其住所地機動車管理所申請登記。
第六條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后,申請注冊登記。
汽車行駛證的作用:
1、機動車行駛證、合格證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
2.產權歸屬證明。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認可的車輛所有人,對該財產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處分權。如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律責任人。
3.保險索賠證明。對于已經投保的機動車,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交通事故,只有被保險人持有機動車駕駛證且是有效駕駛證(即按時參加年檢)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進行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公司也會拒賠。
4.新車保修憑證和機動車行駛證也可以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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