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駕駛證違法未處理,說明機動車駕駛人有違章行為但未繳費,或者已繳費但由于網上上傳信息延遲導致信息無法及時更新。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天加收罰款金額3%的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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