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車損險和盜搶險已經合二為一了。2020年9月2日發布《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2020年9月19日正式生效。在基本不增加消費者保費支出的原則下,支持行業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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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車險保障責任范圍。
行業將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對機動車示范產品車損險主要保險條款進行引導,增加全車被盜搶劫、單獨碎玻璃、自燃、發動機涉水、無免賠額、無法找到第三方約定等保險責任,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
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療保險、外部藥物責任險等附加保險產品。所以只要投保了車損險,就可以獲得包括盜搶險在內的各種險種的賠付。
機動車輛被盜、被搶、被劫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被劫、被劫過程中車輛零部件損壞、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保險公司應當在其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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