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超過12分的處理方法如下:
1.扣留駕駛證:駕駛證被扣滿12分以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2.駕駛資格注銷:對其最高準駕車型的駕駛資格注銷A、B類駕駛證,并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3.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相關場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
4.駕駛人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考試。
5.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
6.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絕參加學習和考試的駕駛證將被停發。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滿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