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電子檢驗標志的車輛不需要貼年檢標志。沒有電子車檢標志的車輛需要張貼年檢標志。
自2020年6月20日起,車輛年檢標志在全國電子版中普遍使用。機動車實行電子檢驗標志,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經領取電子檢驗標志的車輛,不需要貼紙質標志。
使用手機(iOS系統)在交管12123APP(V2.8.2版)上申請免檢車輛檢驗標志:
在手機上登錄交管12123APP后,點擊更多,通過業務中心找到免檢車輛檢驗標志,進入免檢車輛檢驗標志業務流程。用戶可以申請其注冊的機動車免檢車輛的檢驗合格標志。
在交警執法檢查中行駛時,駕駛人可主動出示檢查標志電子憑證,民警將通過警務執法終端掃描電子憑證二維碼,驗證電子憑證的有效性和機動車狀態;
在不出示電子憑證的情況下,民警通過警務執法終端或信息系統對機動車狀態進行檢查,確認機動車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不會對其未出示檢驗合格標志電子憑證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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