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按照左轉向燈直接左轉,但左轉時要向路口中心點右側轉彎,不能像機動車一樣在左轉車道左轉。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機動車左轉彎車道左轉,非機動車駕駛人與通過高速左轉彎的機動車距離很近,容易與機動車發(fā)生刮擦。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第38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沒有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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