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撞了別人的車,可以走車損險或者第三者責任險。撞壞了別人的車,如果賠償了對方車的損失,就由交強險和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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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險來賠償。如果是自己車輛的損失,由車損險賠償。車輛有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因強制保險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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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強制保險超出部分將由商業保險賠償。
以下是強制保險和三險的相關介紹:
1.交強險:交強險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2.第三者保險: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車輛的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直接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交強險推出后,第三者責任險成為一種非強制保險,可以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3.車損險: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導致被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將在合理范圍內進行賠償的一種汽車商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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