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和科目二可以異地考。現在駕照可以在全國任何一個城市用身份證考。根據公安機關提出的精簡行政、下放權力、加強監管、改善服務的交通管理10項改革措施,有幾種業務可以異地辦理,包括科目一考試,可以異地辦理。
申請人通過申請微型汽車駕駛證部分科目考試后,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為其他地方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點,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該業務適用于申請人首次申領和追加駕駛小型汽車(C類車型)駕駛證。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時,申請人異地考試允許變更的次數增加到3次。簡單來說,學員在報考駕校后,有三次機會換考不同的地區。
報考異地考試科目二的流程是,報考人員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如果是港澳臺居民,需要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然后到現居住地所在地區車管所現場變更考試地點。你辦了之后,可以直接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科目二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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