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非營運汽車6年內免檢上線,每兩年只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優化檢驗周期,進一步優化調整非營運微型客車(9座含9座及以下,廂式貨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
對非營運微型客車,將原10年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2次(第6年和第10年),原15年檢驗為每半年1次,原15年檢驗調整為每年1次。
摩托車由原來的10年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2次(第6年、第10年),10年后每年一次。
此次調整后,10年內,非營運客車、摩托車只需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進行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請檢驗合格標志;10年以上,每年在線檢查一次。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