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載貨汽車和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貨車年檢需要的文件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保險單、企業代碼證原件或復印件、企業申請表(公章)、委托書。
貨車年檢應注意的事項
1.年審前,核銷違法案件。
2.如有附加部分,應交回行駛證上的照片原件。
3.所有車輛都應配備三角形警告標志。(大中型公交車也需要配備滅火器)。
4.貨艙里的反光條也需要貼在一起。
5.以前叫季審,現在改成二級維護了,非做不可。
6.面包車等7座以上車輛的座椅應完全固定,與行駛證上標注的座位數一致,每個座位應有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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