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拖車就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沒有拖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是違法行為,但是救援車輛是允許在高速公路上牽引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不能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輛、清障車拖帶。
當汽車在高速公路上拋錨時,拖車的處理有明確的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除救援車輛、清障車外,禁止其他車輛將故障車輛或滋事車輛拖離高速公路。同時,救援車輛或清障車在作業時必須打開燈具和危險報警閃光燈,避免在執行過程中對其他車輛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作為拖車公司質量參差不齊的普通車輛或拖車,一般不具備牽引設施、警示道具、救援資質等專業救援車輛必備技能。如果貿然施救,可能會在高速公路的這個特殊路段造成二次傷害。因此,國家規定高速公路拖車必須使用專業救援車輛實施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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