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的車從22年開始一年復查兩次。車齡超過十年的車需要每年審核一次,超過十五年的車需要每半年審核一次。車輛年檢的目的是解決車輛的安全隱患,將車輛行駛的安全系數提高到必要的程度。
如果有車輛在路上被交警發現沒有年檢,車主會被罰款或者拘留。同時,在保險合同中,未及時檢驗的車輛視為不合格車輛,發生車險事故不予理賠。
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再過戶,但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想買賣,可以去車管所辦理汽車報廢單,然后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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