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如果考試不及格,可以當場補考。駕照考試基本上是一對一的考試。每次考試都有兩次機會。考試失敗時,經考場工作人員調整設備后,考生可以重新參加考試。
如果兩次考試都不及格,考試就結束了,考生需要重新預約。
受試者的第二次和第二次機會過程:
第一次
1、到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領取個人考試檔案,才能進入候考室;
2.依次提交個人檔案,然后在電子顯示屏上查找自己的信息;
3.顯示屏會顯示考生的車號、區域等信息;
4.根據相關資料找到自己的測試車;
5.按考官要求調整好座位,系好安全帶,開始考試。
第二次
1.第一次考試不及格,一般都是把車開到考試結束;
2.然后考場工作人員將車開回考試起點,調整電腦等設備;
3.一切準備就緒后,考生可以開始補考了;
4.通過補考就意味著通過科目二考試。如果補考仍然失敗,考生需要預約10天后。
擴展信息:
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設置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定標準。
符合下列要求并經考試合格: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成績為90分;汽車評分達到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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