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近光燈,最后回到近光燈。以下是遠近光交替后的近光介紹:
1.遠近光交替使用,俗稱閃燈。將方向盤左下方的燈光操作桿向上拉一次,就可以在遠近光燈之間切換,也就是閃一次燈。無論燈在遠光燈還是近光燈,都不需要撥回近光燈位置,只需拉一下即可;
2.晚上開車,要打開遠光燈。夜間有車、人或其他可能受遠光燈影響的因素時,應使用近光燈。夜間超車時,應交替使用遠光燈和近光燈通知前車超車。
遠近交替燈光效果播放2-3次。機動車通過急轉彎、斜坡、石拱橋、人行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街道拐角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示。夜間超車時,交替使用遠近光燈至少2-3次。
燈光效果的應用如下:在沒有核心防護設備或中線的城市道路上,夜間過往車輛應在對向150米外改為近光燈;道路狹窄、窄橋與非機動車道相遇時應使用近光燈;機動車在夜間無路燈、照明不良或者在霧、雨、雪、沙塵暴、冰雹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靠近前車行駛時,應使用近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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