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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處罰是罰款100加3分。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三條第四項,違反交通限制規定的,罰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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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根據《關于對外省區市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禁行區域周邊設置交通標志。違反規定在禁行區道路上行駛的,視為違反禁行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一次記3分。
第一次罰分后,四個小時內不再投籃,但四個小時后,仍會罰三分。以此類推,每輛車一年最多可辦理12次進京證,每次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未辦理進京證或進京證過期的,按上述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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