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安全帶的普通道路不扣分,但是會被罰款20-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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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在城市快速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20-200元罰款,扣2分;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20-200元罰款,不扣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1.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駛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帽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在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
6.未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7.駕駛校車運送學生,不按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批準的路線行駛的;
8.上下校車的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點停靠的;
9、校車不搭載學生上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標志的;
10.駕駛校車上路行駛前,未檢查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路行駛的;
11.校車上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校車發動機熄火前離開駕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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