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確規定,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要預約十天后。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每科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在十天內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科目三又稱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科目三考試項目為:上車、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變道、靠邊、路口左轉、路口右轉、過人行道、過學校、過公交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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