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車牌保留期限為兩年。車牌,俗稱牌照,也指車輛號牌,登記每輛車的編號和信息。它的主要功能是通過車牌了解車輛所在的區域,也可以根據車牌查到車主及其登記信息。車輛前后懸掛的號牌,一般是用鋁、錫、塑料或紙制作,上面刻有車輛的登記號碼、登記區域或其他相關信息。
牌照保留條件如下:
1.機動車的車牌號在原車輛名稱下使用1年以上(含1年)。
2.辦理轉移登記、注銷或遷出后兩年內提出申請。
3.涉及原機動車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的。
4.新車上牌時申請。預約到車管所辦理上牌業務時,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原車牌或保留原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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