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可以異地增加。2016年4月1日起,《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正式實施。這一政策被網友稱為駕考新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居住地(暫住地)現在可以考所有車型,也就是說現在可以在暫住地考A證和B證了。
1.申請新增B1準駕車型:取得A3、B2、C1、C2、C3或者C4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需提供無醉酒駕駛記錄和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的證明;
2.申請增加A2準駕車型:取得B1、B2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A1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的,需要提供無酒駕記錄和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的證明;
3.申請增加A1準駕車型:取得A3、B2或者B2準駕車型五年以上,或者取得A2準駕車型資格兩年以上的,需要提供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無醉酒駕駛記錄、無記滿12分記錄的證明;
四。申請添加A3或者B2準駕車型的,可以直接學習或者需要提供無酒駕記錄和最近一個連續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的證明。
異地行駛證條件
2016年4月1日實施的新規取消了異地駕駛證的限制。只要符合對應車型的條件,就可以。追加駕駛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1。已經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追加駕駛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上一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的記錄。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