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是十五年以上的車。年檢本身就是為了安全。只要車主能通過考試,就可以繼續駕駛。
機動車應當自注冊登記之日起在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具體為:
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5年,每6個月一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客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檢驗一次。
4、6年內的摩托車,免檢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如果要買賣,可以去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單(注銷車輛的檔案),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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