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非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拖拉機、輪式專用機動車、鉸接式客車、全掛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此外,即使非限行機動車設計最高時速超過70km/h,其實際行駛速度未達到60km/h的,也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高速公路應標明車道行駛速度。雖然不允許時速低于60公里的車輛進入高速公路,但也不允許在高速公路上任意高速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
但具體來說,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出于自身性能安全的考慮,對其最高時速的規定是不同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摩托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其他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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