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補辦后,舊證作廢,不能再次使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定的,車管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失效,不能再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扣押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換證。
申請時,應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和憑證: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
3.符合規定的,車管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4.機動車駕駛人補辦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失效,不能再使用。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