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者沒有退休年齡,因為試駕者是正常的機動車。因此,根據第14: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和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并強制報廢。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二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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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銷售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相當于銷售額的罰款。機動車輛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非營運乘用車行駛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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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達到60萬公里報廢的,不用擔心試駕多少年報廢,行駛證上也不會標注車輛為試駕。從本質上來說,試駕車是一種正常的車輛,在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將提供給消費者試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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