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駕駛可以高速抽煙。副駕駛抽煙打電話是不會被扣分的,因為交通法規只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開車時不準抽煙打手機,沒有規定副駕駛要遵守這個規定。而且禁止吸煙,因為吸煙影響他用手操作方向盤。他開車不能打電話也是類似的原因。但如果副駕駛不掌握方向盤,就沒必要禁煙,也沒必要打電話。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5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開車時,主駕駛人打電話接手機,抽煙,都是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5號)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禁止下列行為:
(一)車門和車廂關閉時行駛;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后窗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在空擋熄火或滑行;
(五)在道路上投擲物品;
(六)摩托車手離開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