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補考人數分別為5人。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第47條;在學習者駕駛證有效期內,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預約考試次數分別不得超過5次。如第五次考試仍不合格,則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科目三的限時學習和考試必須在三年內完成并通過,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一條;申請人在現場和道路上學習駕駛的,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書。駕駛證有效期為三年,但有效期屆滿日不得超過申請年齡的上限。申請人應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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