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深圳車牌可以轉讓嗎?
1、車牌是不允許買賣轉讓的。車主在轉移或者報廢車輛以后,只有車主本人才能向車管所申請提出保留車牌。沒有再次使用的原號牌號碼會自動回到車管所的機動號牌庫里封存,不會再重新放出來;
2、車牌只能由原車主(單位或個人)才能申請保留使用原號牌,不能轉讓給其他人;只有車輛轉移給他人或是報廢才能保留原號牌,如果車主將車輛遷到異地,即使車輛在自己名下,也是不能保留原號的;
3、車主希望能夠保留號牌,在原則上不需要提前向車管所告知,系統默認保留六個月,只要在時間周期內到車管所上牌時告知工作人員要使用本人名下的原號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