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是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的。征收范圍是對于在國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由車輛購置費演變而來。車輛購置稅是國家建設交通基礎的重要來源之一這種特定目的的稅收,就是國家為了滿足社會以及公眾需要來實行國家的職能。通過法律強制性實施無償參與社會產品分配。國家在收取了稅收之后,大多用于在公共事業和國家的權益方面。例如現在得9年義務教育,這筆龐大資金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出,而這些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就是車輛購置稅。所以稅收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征收范圍按附加條《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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