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2020年開始要實施國六標準,但只要車輛年檢通過,車況良好,國四車依然可以繼續開,目前國家沒有對國四車輛設立報廢期限,也沒有進行按年限強制性報廢政策。我國有明確規定,并不會對私家車設立報廢期限,只有行駛超過60萬公里后,才會進行“引導報廢”的規定,目前車輛年審是按照新車購置后六年以內每兩年檢驗一次;超過六年的,每年檢驗一次;超過十五年的,每六個月檢驗一次。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私家車使用年限。如果不能通過檢測,就直接宣布報廢車輛。對于年審宣布的報廢車輛,就不能繼續上路行駛,而要經過法定的報廢程序進行車輛報廢。所以國四國五車輛具體能開到什么時候,要看車輛的具體狀況能否具備上路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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