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駕照分可以給別人扣嗎?
1、早在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就曾多次要求查處“買分賣分”行為。對“累犯”和組織替他人銷分做出更加嚴厲的罰則;
2、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被處罰后再犯的;
3、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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