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記載,開車的時候,如果打手提電話被攝像頭捕捉到的話會被交警扣分并處以罰款,具體是罰款兩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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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扣兩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即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具體表現為手持電話,也就是手離開了方向盤。如果攝像頭拍到了手離開方向盤這一行為,將會對違法者進行扣分并罰款,具體是扣兩分并處以兩百元的罰款。在駕駛的過程中,特別是在高速路或鬧市區,司機一定不能夠接打電話,如果真的需要撥打電話的話,就先把車停在路邊或者是安全的地方,等把電話打完之后再繼續開車,或者是如果駕駛員平時接電話的次數比較頻繁的話,可以考慮用車載藍牙系統。遵守交通法規,避免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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