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召回后一天內可以取車。以下是具體介紹:1。導讀:召回計劃一經確定,汽車生產企業將自召回計劃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報紙、網站、廣播、電視等媒體發布缺陷汽車產品信息和實施召回的相關信息,并在30個工作日內以掛號信等有效方式告知車主汽車產品的缺陷、避免損害的緊急處理方法以及生產者為消除缺陷所采取的措施。2.目的: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生產者應該公布每次汽車召回的時限。主要目的是督促和監督生產者在此期限內達到一定的召回完成率,取得良好的召回效果。只要汽車在召回范圍內,即使過了召回期,仍然可以在當地維修站召回維修。而且召回后更換車輛相關零部件的費用也不會由消費者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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