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肯定不能,交通法規明確駕駛車輛是不允許穿拖鞋,高跟鞋。會對操作造成困難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須戴安全頭盔。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交警部門提醒,拖鞋雖然穿起來輕便舒服,但其無法與腳部完全貼合,因為腳掌和鞋底固定不牢、天熱腳掌出汗等原因,容易發生打滑,易導致駕駛員分心,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得不償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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