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上坡坡頂使用遠近光燈,遠近光燈交替使用至少兩次,以提醒對面坡的車,因為坡上的車視線被遮擋,同時要合理控制車速,上到坡頂路段后使用近光燈,以防造成對向車輛視線暈眩。夜間駕駛機動車時也要注意要保持足夠的車距,一般情況下最少要保持50米以上,但如果前方是貨車或行駛在道路狹窄,或者上坡下坡都應該將車距保持在100米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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