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保險專業解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實施的強制保險制度。003010規定,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乘客和被保險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比如甲車和乙車相撞,甲車負全責,雙方各賠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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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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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第三者保險原有的“責任賠償”原則,B車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全責的甲方保險公司負責賠錢。由于強制交強險制度的強制執行,即使B車沒有責任,仍然需要賠償A車一筆錢。根據交強險規定,交強險實行“無過失賠償”,無責任方在400元限額內賠償事故涉及車輛的損失。即使完全沒有責任,也要賠償400元,這筆錢最后還是由保險公司承擔。并且甲車必須賠償乙車最高2000元的車損。業內人士指出,強制交強險制度的實施,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責險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基本的保障。車主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應及時報案,減少因無責導致的賠償糾紛。發生交通事故記得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前年7月1日我國強制推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保險(強制保險)至今已近一年。但時至今日,仍有90%的成年人不知道強制保險,近10%的無責車主要承擔原本由購買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的400元費用。案例3,336,048小時未能為對方申報保險。近日,失主賴先生遭遇了一場莫名其妙的不幸。不僅車被撞了,維修費用也是自己出的。他在路上小心地開車,但是他被另一輛車追尾了。被交警處理后,對方負全責。因為碰撞不是很嚴重,賴老師兩天后把車送回店里修理,修理費800元。賴老師把收據交給鬧事者要求賠償時,對方只給了400元。原因是對方車輛也造成了損失。雖然雙方都買了強制保險,但賴老師并沒有在48小時內向自己為事故方購買的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最終自己支付了對方的強制保險。自去年7月1日以來,已有100多輛汽車因非車主責任的交通事故被開回修理廠修理。90%以上的成年人在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時,沒有向保險公司報案,也沒有為事故方申請強制保險賠償。大部分車主在售后人員的指導下向保險公司報案。據該公司統計,約有10%的車主未能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導致交通事故無法索賠。由于上述不負責任的一方不愿意自掏腰包為對方支付這400元,雙方之間經常發生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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