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車超員會被扣多少分?
[3]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20%的;(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或者以低于每小時20%的速度駕駛其他機動車的;(三)駕駛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下的貨物和車輛的;(四)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于規定的最低時速的;(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七)駕駛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不減速、停車或者避讓行人的;(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標線的;(九)駕駛機動車不超車、不讓行,或者逆向行駛的;(十)駕駛機動車違反掛車規定的;(十一)在道路上發生車輛故障和事故停車后,未按照規定使用燈光和警示標志的;(十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4]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駛或者停車的;(二)駕駛機動車撥打和接聽妨礙安全駕駛的手持電話;[6]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的;(四)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帶的;(注:本條特別注明是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 (五)駕駛機動車時,前方機動車在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通過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六)未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放置校車標牌、不開啟校車標牌,或者不按照批準的路線行駛的;(八)上下校車的學生不按照規定在公交站點停靠的;(九)校車不搭載學生上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牌和停車標志的;(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檢查校車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十一)校車上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熄火前離開駕駛座的。[5]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每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二)按照規定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機動車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者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的。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載客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規載貨。機動車裝載應當符合核定的裝載質量,嚴禁超載。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超過核定載客人數載客的,處二百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客20%或非法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有此類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該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交通責任有幾種?(1)全責。因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實施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當事人不承擔事故責任。(2)同等責任。雙方違法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雙方行為相稱的,承擔同等責任。(3)主要和次要責任
推定責任。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假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負全部責任。2.前提下一方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承擔全部責任。3.當事人未報案或者報案不及時,致使交通事故責任不能確定的,應當承擔同等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承擔次要責任。交通責任怎么劃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因逃逸造成事故事實無法查明的;2.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3.路口紅燈繼續通行;4.機動車穿越道路或者隔離設施;5.機動車違法進入非機動車道的;6.機動車在人行道上劃傷行人;7.機動車與在人行橫道內依法行走的行人發生刮碰的;8.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和其他車輛的;9.車輛裝載物溢出造成的事故;10.倒車時,與車后車輛發生事故;11、非機動車逆行交通事故;12.交通事故中非機動車超越(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其他車輛。(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或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1。當事人均不存在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行為,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無責任。2.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無責任;3.一方有過錯,另一方沒有過錯的,應當負全部過錯責任,不承擔過錯責任;這里的過錯是指事故發生過程中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