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不可以安裝警報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只有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車輛不得噴涂、安裝、使用。
警報器和標志燈具是專供特種車輛安裝和使用的設施,是區別特種車輛和一般機動車的重要特征。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喇叭,未取得警燈、警報器的安裝使用權,涉嫌非法使用警用報警器,是要受到處罰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二百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警報器和標志燈具是專供特種車輛安裝和使用的設施,是區別特種車輛和一般機動車的重要特征。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喇叭,未取得警燈、警報器的安裝使用權,涉嫌非法使用警用報警器,是要受到處罰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二百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