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上牌照需要把車開到車管所去嗎,還是只要帶齊證件去車管所就能辦理
新車上牌照前需要先將車開到車管所進行查驗,查驗完成后再帶齊證件辦理上牌。
以廈門市為例,廈門市新車上牌流程及所需資料如下:
一、車管所辦理流程
1、【查驗崗】查驗機動車,制作標準照片,錄入機動車信息。
2、【登記審核崗】審查憑證證明,錄入登記信息,確定機動車號牌,出具受理憑證。
3、繳費窗口繳費。
4、領取機動車號牌、登記證書、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二、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1份);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4、國產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5、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6、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第三聯原件。原件丟失的,第三聯外任一聯復印件并加蓋保險公司印章;
7、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8、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國產機動車出廠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2)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3)申請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 專用校車辦理注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9、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膜;
10、屬于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證明原件;
11、屬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單位工作人員)代理的,還應提交機動車業務委托書(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
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后申請注冊登記。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窗口辦事指南-廈門-機動車注冊登記?